发文标题: 关于表彰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的决定
发文文号: 财会[2008]18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2008-12-26
实施时间: 2008-12-26
法规类型: 先进工作者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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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财务司,铁道部财务司,解放军总后勤部财务部,武警部队后勤部财务部: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会计工作在改革中发展,在开放中创新,取得了显著成绩。广大会计工作者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会计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锐意改革、开拓进取,在发挥会计职能作用、加强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维护经济秩序和社会公众利益中作出了重要贡献,涌现出一大批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先进会计工作者。根据《会计法》关于“对认真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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