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启用网络版重庆市综合统一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渝地税发[2008]230号
发文部门: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8-12-5
实施时间: 2008-12-15
失效时间: 2012-12-28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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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自治县)地方税务局,市局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普通发票管理,经市局研究,决定自2008年12月15日起启用网络版《重庆市综合统一发票》(以下简称网络版《综合发票》),现就有关事宜明确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网络版《综合发票》的联次和规格
  网络版《综合发票》为电脑三联式发票;第一联存根联(收款方留存备查凭证),第二联发票联(付款方记帐凭证),第三联记账联(收款方记帐凭证);第一联印色为黑色,第二联印色为棕色,第三联印色为兰色;规格为190mm×101.6mm(票样见附件一);套印市局监制章,由市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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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部分条款失效废止、全文失效废止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10号
发文部门:重庆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2-12-28
实施时间:2012-1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