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中央分成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项目暨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财建字[2008]237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08-11-28
实施时间: 2008-11-28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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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市)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宁波不发):
  为加强浙江省中央分成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项目的管理,切实做好土地开发整理工作,根据《财政部国土资源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政策等问题的通知》(财综〔2006〕48号)、《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中央分成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稽查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08〕30号)和《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中央分成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08〕157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2008年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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