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认定浙江省邮电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等430家企业为2008年第四批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科发高[2008]337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8-12-26
实施时间: 2008-1-1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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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有关市、县(市、区)科技局、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杭州国家高新区管委会,省地方税务局直属一分局: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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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浙江省2008年第四批高新技术企业名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