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有关预算管理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预[2008]479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交通运输部 中国人民银行
发文时间: 2008-12-24
实施时间: 2009-1-1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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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总后勤部,高法院,高检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交通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深圳中心支行:
  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的通知》(国发[2008]37号),为做好成品油消费税的征收入库工作,加强成品油消费税资金分配和使用的管理,提高资金效益,现就提高成品油消费税单位税额后有关预算管理事宜通知如下:
  一、预算管理方式
  自2009年1月1日起,取消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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