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改进地方税收管理、减轻纳税人负担促进经济增长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桂地税发[2008]177号
发文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8-12-10
实施时间: 2008-12-10
法规类型: 地方性综合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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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地方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为确保中央和自治区有关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减轻企业和个人的税收负担和办税负担,促进广西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减轻税收负担,促进经济稳定增长
  根据国家税法规定和税收管理权限,结合广西实际情况,采取以下宽松措施:
  (一)提高营业税起征点。从2009年1月1日起,将全区营业税起征点从月营业额1000元调整为3000元,按次(日)纳税的起征点调整为每次(日)营业额100元,大力扶持我区个体工商户的发展。
  (二)改进房地产税收管理办法。从2009年1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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