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税务[符合资格的债务票据]令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香港
发文时间: 1996-6-28
实施时间: 1996-6-28
法规类型: 香港税法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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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第112M章 赋权条文
  (第112章第14A(5)条)
  〔1996年6月28日〕
  (本为1996年第293号法律公告)
  第112M章 第1条 信贷评级规定不适用
  本条例第14A(4)条中“债务票据”的定义的(b)段所述的关于信贷评级的条文,不适用于附表所列的法定法团或由政府全资拥有或部分拥有的法团所发行的债务票据。
  (1996年制定。1998年第73号法律公告;2000年第13号第65条;2003年第34号第5条)
  第112M章 第2条 最低面额
  就附表所列的法定法团或由政府全资拥有或部分拥有的法团所发行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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