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将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纳入预算管理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预[2000]127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2000-8-11
实施时间: 2000-8-11
法规类型: 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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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国务院各部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收入分配秩序,经国务院同意,决定将外交、工商、农业等部门的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以下简称收费(基金) ](具体目录见附件)纳入预算管理。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预算管理
  (一)自2000年9月1日起,除船舶吨税外,通知附件所列的各项收费(基金)一律按规定纳入各级财政预算,不再作为预算外资金管理。船舶吨税纳入预算管理的具体办法,由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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