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停止征收22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
发文文号: 辽政发[2008]44号
发文部门: 辽宁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08-12-15
实施时间: 2009-1-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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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辽宁省委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扩大内需方针促进全省经济持续较快发展的意见》(辽委发〔2008〕18号)和《中共辽宁省委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工业经济运行工作的意见》(辽委发〔2008〕20号),按照国家有关转变政府职能和公共财政,进一步促进依法行政,切实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的要求,省政府决定取消和停止征收22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现通知如下:
  一、自2009年1月1日起,在全省统一取消和停止征收22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二、上述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取消和停止征收后,有关部门和单位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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