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清理简并征管业务报表的通知
发文文号: 晋国税函[2007]191号
发文部门: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4-17
实施时间: 2007-4-17
法规类型: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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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税务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清理简并征管业务报表的通知》(国税函〔2006〕1275号)转发给你们,同时结合我省实际做出如下补充规定,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根据总局国税函〔2006〕1275号文件精神,在总局规定报表的清理、简并、保留范围内,区别不同情况,做出相应处理。
  (一)本次取消简并的报表共计68张,经研究:我省取消简并的情况为:
  1、总局国税函〔2006〕1275号文件附件1中的“10《消费税重点税源企业分户明细表》”至“14《部分应税消费品经济指标季报汇总表二》”、“38《整顿和规范税收经济秩序情况汇总表》”等6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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