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保险机构代收代缴2008年度个人机动车车船税试点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地税地[2008]239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8-10-17
实施时间: 2008-10-17
法规类型: 车船使用税/车船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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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办法》、《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车船税代收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7〕55号)、《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保险机构代收代缴车船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7〕98号)、《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车船税代收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8〕74号)有关文件的精神,结合我市车船税征收管理的实际情况,北京市地方税务局、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于2008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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