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国家税务局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发票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国税发[2008]242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8-12-15
实施时间: 2009-1-1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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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广州、各地级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广东省国家税务局代开普通发票管理办法(修订)》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的有关问题请及时报告省局(征收管理处)。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二○○八年十二月十五日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代开普通发票管理办法(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省国税机关代开普通发票的服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规范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发票工作的通知》(国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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