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公布2008年度从事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鉴证业务中介机构推荐名单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08-10-10
实施时间: 2008-10-10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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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有关企业、中介机构:
  为进一步做好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认定工作,方便企业选用合规中介机构,减少审计风险,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号)和《山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实施意见》(鲁科高字〔2008〕137号)规定,经审查,现将2008年度从事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鉴证业务中介机构推荐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
  企业在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时,可从推荐名单中选用中介机构,也可选用推荐名单之外具备资质的中介机构。企业选用推荐名单之外的中介机构应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并承担因资质问题产生的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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