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市房地产税减免审批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鄂地税发[2008]215号
发文部门: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8-10-8
实施时间: 2008-10-8
法规类型: 城市房地产税、房产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所属区域: 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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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林区、县(市、区)地方税务局:
  为加强城市房地产税减免税管理,进一步下放管理权限,简化办税程序,提高服务效能,发挥各级地税机关的分级管理积极性,根据《湖北省城市房地产税暂行条例》(鄂地税发〔2003〕12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减免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5〕129号)等政策的规定,现就城市房地产税困难性减免税(以下简称困难减免)审批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批权限
  (一)纳税人年减免税额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的,由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审批,报市、州地方税务局备案;
  (二)纳税人年减免税额在10万元以上、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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