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贵州省国家税务局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得税预缴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黔国税发[2008]75号
发文部门: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 贵州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8-5-7
实施时间: 2008-1-1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所属区域: 贵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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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地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得税预缴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299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补充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地要高度重视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得税管理工作,要按照《通知》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按当年实际利润据实分季(或月)预缴企业所得税的,对开发、建造的住宅、商业用房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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