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贵州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贵州省国家税务局系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黔国税发[2006]16号
发文部门: 贵州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2-6
实施时间: 2006-1-1
失效时间: 2009-5-19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贵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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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地国家税务局:
  为加强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进一步完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提高汇算清缴工作质量和效率,现将修订的《贵州省国家税务局系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六年二月六日

  贵州省国家税务局系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规范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提高汇算清缴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特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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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本法规被以下法规废止:
发文标题: 贵州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黔国税发[2009]72号  
发文部门: 贵州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9-5-19
实施时间: 2009-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