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报关代理业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地税函[2008]120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8-7-8
实施时间: 2008-8-1
失效时间: 2011-8-31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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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地方税务局(不含青岛):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报关代理业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417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自2008年8月1日起,全省统一启用《报关代理业专用发票》,发票分类代码为71102,地区代码统一使用山东省的地区代码3700,年份代码随印制年份改变,发票最终销售价格为0.80元/份。
  二、报关代理企业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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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3号
发文部门:山东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1-8-31
实施时间:2011-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