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小型微利企业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皖地税函[2008]520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8-10-17
实施时间: 2008-1-1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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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局:
  现将《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小型微利企业认定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发现问题,请及时反馈省地方税务局。
  附件:1、工业和其他行业并存混合型企业认定小型微利企业具体计算方法
  2、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小型微利企业申请认定表
  二○○八年十月十七日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小型微利企业认定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小型微利企业管理,扶持小型微利企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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