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财政局等五部门关于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府办发[2008]38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上海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经济贸易委员会 上海市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08-8-21
实施时间: 2008-8-21
法规类型: 地方性综合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阅读人次: 4531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委、市地税局、市外经贸委《关于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的若干政策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八年八月二十三日

  关于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的若干政策意见
  为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视察上海时提出的“努力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继续走在全国前列"的重要指示,加快落实温家宝总理在上海调研时关于大力发展服务业等目标要求,率先形成服务经济为主的产业结构,促进本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现就推进经济发展......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