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天津市下岗失业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办法
发文文号: 津财社[2006]9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06-4-15
实施时间: 2006-4-1
法规类型: 社会保障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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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津政发[2006]3号),促进灵活就业下岗失业人员稳定就业,依据《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社[2006]1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对象:困难企业的“4050”人员(即女40周岁以上,男50周岁以上)中,已灵活就业或准备灵活就业的下岗职工;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原就业转失业,实现灵活就业的“4050”人员。
  第三条 下岗职工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范围是,养老保险、大病统筹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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