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江西省国有和国有控股已关闭破产改制及困难企业职工参加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赣府厅发[2007]36号
发文部门: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07-5-31
实施时间: 2007-5-31
法规类型: 医疗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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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省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江西省国有和国有控股已关闭破产改制及困难企业职工参加医疗保险暂行办法》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五月三十一日

  江西省国有和国有控股已关闭破产改制及困难企业职工参加医疗保险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解决国有和国有控股已关闭破产、改制及困难企业职工医疗保险问题,根据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认真解决群众当前最关心的若干问题大力促进社会和谐的意见》(赣发〔2006〕11号)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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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附件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