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清查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冀地税函[2008]122号
发文部门: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8-5-13
实施时间: 2008-5-13
法规类型: 城镇土地使用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北
阅读人次: 4447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地方税务局:
  为全面掌握我省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状况,进一步落实《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税收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8〕14号)精神,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要求,省局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清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查工作的必要性
  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管理是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管的基础性工作。近年来,各地围绕加强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管理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总体看来,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税源管理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亟待加强。不少地区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税源信息不完整,没有根据用地变化的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对城乡结合......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