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晋财社[2008]110号
发文部门: 山西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08-9-18
实施时间: 2008-9-18
法规类型: 社会保障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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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财政局、卫生局:
  根据财政部、卫生部《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风险基金的意见》(财社[2004]96号)和《关于印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财务制度的通知》(财社[2008]18号),并结合我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开展情况,省财政厅、卫生厅制定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山 西 省 财 政 厅
  山 西 省 卫 生 厅
  二○○八年九月十八日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风险基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防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基金超支风险,规范风险基金的管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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