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甘肃省国家税务局转发《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对有关外商投资企业继续减免地方所得税的函》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甘肃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5-7-22
实施时间: 2005-7-22
法规类型: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甘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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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州国税局、开发区国税局、矿区国税局、省局直属分局:
  现将《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有关外商投资企业继续减免地方所得税的函》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二○○五年七月二十二日
  附件:关于对有关外商投资企业继续减免地方所得税的函
  省国税局:
  2003年,省政府印发了《甘肃省实施西部大开发若干政策措施》(甘政发[2003]38号),按照省级政府权限,对鼓励外商投资制定了相应的优惠政策,同时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已出台的有关政策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对鼓励外商投资的行业、项目,省、市、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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