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网上申报纳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冀国税发[2008]159号
发文部门: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8-8-19
实施时间: 2008-8-19
失效时间: 2011-9-9
法规类型: 纳税申报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北
阅读人次: 4730
评论人次: 2
发文内容:

各市国家税务局:
  为切实做好纳税服务工作,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减轻纳税人负担,规范网上申报纳税管理,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纳税人实行网上申报使用的申报纳税系统由国税机关免费提供。条件成熟时,纳税人可到河北国税门户网站自行下载。
  二、纳税人使用网上申报纳税系统后,自愿选择是否接受技术服务。有能力正确使用的,技术服务公司可不提供技术服务,并不得收取服务费;没有能力正确使用的,可与技术服务公司协商,达成协议后,由技术服务公司提供服务并收取服务费。收费标准一般纳税人每户160元/年,小规模纳税人每户80元/年。本收费标准自2......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4号
发文部门: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1-9-9
实施时间:201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