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甘肃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进一步推进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甘肃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实施时间: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甘肃
阅读人次: 3838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州地方税务局,矿区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7]97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关于逐步扩大开具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的范围的问题。各地应逐步向实行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单位的每个纳税人开具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按照总局的安排,2007底前,年度扣缴个人所得税款80万元以上的单位,纳入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管理......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