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甘肃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发票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甘肃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8-8-19
实施时间: 2008-8-19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甘肃
阅读人次: 3315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州地方税务局,矿区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发票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8]80号)转发给你们,并根据我省发票管理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加强发票基础管理,提高工作水平。发票管理是税源监控的重要手段。全省各级地税机关要把加强基础管理,堵塞漏洞,强化税源监控,作为发票管理的主要任务。积极从管理中存在的漏洞入手,完善制度,强化管理,提高发票管理工作水平。一要加强发票印制管理,要继续完善计划管理工作制度和措施,把计划管理的责任落实到人;要做好自印发票管理,严格审批手续,自印发票印制数量要控制在不超过1年使用量范围内,在发票票面印......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