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非行政许可审批和登记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深地税发[2008]359号
发文部门: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8-7-30
实施时间: 2008-7-30
法规类型: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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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局、税源管理局、各相关处室:
  根据国务院和市政府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统一部署,市局制定了《深圳市地方税务局非行政许可审批和登记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大行政审批事项坚持集体审批的原则。
  (一)下列情形属于重大行政审批事项,必须经集体审批:
  1.属市局审批权限的事项,审批时能够确定减免税款金额且单次减免税款金额达到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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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非行政许可审批和登记实施办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