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印发《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财政有偿资金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农综字[1995]43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1995-12-15
实施时间: 1996-1-1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农、林、牧、渔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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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和中央农口部门财务司(局):
  为加强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财政有偿资金的使用管理,根据财政部部长办公会议确定的原则,并参照财政周转金有关管理办法,制定出了《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财政有偿资金管理暂行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报送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附件: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财政有偿资金管理暂行规定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及中央农口部门计划司(局)。附件: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财政有偿资金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财政有偿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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