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颁发《江苏省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培养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会协[2008]96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08-10-17
实施时间: 2008-1-1
法规类型: 人员管理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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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注协、全省会计师事务所:
  为了贯彻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培养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积极推动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培养工作,经我会会长、秘书长会议研究,并经我会常务理事审议表决通过,决定设立“江苏省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培养基金”,同时制定《江苏省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培养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现予以颁发实施。
  附:江苏省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培养基金管理办法(试行)
  二○○八年十月十七日
  抄报:中国注协会计师协会、省财政厅
  附件一:江苏省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培养基金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贯彻中注协《关于加强注册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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