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表彰“全省国税系统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决定
发文文号: 赣国税发[2008]214号
发文部门: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8-11-22
实施时间: 2008-11-22
法规类型: 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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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国家税务局:
  近年来,全省各级国税机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不断深化理念和认识、完善体制和机制、创新方式和手段、提高素质和能力,依法行政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有力推动了各项国税工作顺利开展。省局被评为2007年度“全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
  为了总结推广近几年来我省国税系统依法行政的有益经验和做法,树立典型,发挥示范作用,以更好促进全省国税系统依法行政工作。根据《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赣国税发〔2007〕1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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