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个体工商户委托金融机构划缴税款工作规程[暂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鄂国税函[2008]270号
发文部门: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8-11-17
实施时间: 2008-11-17
法规类型: 定期定额征收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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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省直管市、林区国家税务局:
  为了提高优化纳税服务水平,积极推行多元化申报缴税方式,省局在广泛调查研究和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个体工商户委托金融机构划缴税款工作规程(暂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反馈省局(征管处)。
  为保障此项工作正常开展,省局提出以下几点工作要求:
  一要及时处理问题。各地要安排专人操作电子办税管理平台上的有关模块,定时向受托金融机构发起扣款指令以及对帐工作,监控电子扣款成败情况和综合征管软件数据的导入情况,及时、正确处理和解决各种类型的问题,要以顺畅促高效,以服务保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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