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征求对《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报告编报规则第15号:再保险业务》意见的函
发文文号: 保监厅函[2008]334号
发文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08-11-24
实施时间: 2008-11-24
法规类型: 保险其他法规
所属行业: 金融证券、保险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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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保监局,各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机关各部门:
  为进一步完善保险监管制度,加强再保险业务监管,经过调研论证,我会起草了《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报告编报规则第15号:再保险业务》(征求意见稿)。现将该编报规则及其实务指南和起草说明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研究,于2008年12月8日之前以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将意见和建议反馈我会。
  联系人:任笛、郭菁(保监会财会部财务监管处)
  电话:(010)6628657666286182
  传真:(010)66288102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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