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认真落实税收政策积极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发文文号: 浙国税所[2008]25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8-11-12
实施时间: 2008-11-12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
所属区域: 浙江
阅读人次: 4975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县国家税务局(不发宁波),省局直属分局:
  为认真落实全省服务业工作会议和全省财税推进工业企业分离发展服务业经验交流会议精神,根据《浙江省服务业发展规划(2008-2012)》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服务业的实施意见》要求,结合国税工作实际,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请各地认真贯彻落实。
  一、认清形势,更新观念,充分认识发展服务业的重要战略意义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