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进一步转变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工作职能和工作方式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监字[1999]13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1999-2-2
实施时间: 1999-2-2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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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为确保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以下简称专员办)有效履行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财政部驻各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中编办发〔1998〕7号)规定的工作职责,切实转变职能和工作方式,根据1998年12月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专员办工作会议精神,本着强化检查、优化结构、突出重点、量力而行、注重实效的原则,现将专员办进一步转变工作职能和工作方式问题通知如下:
  一、根据财政部授权,就地做好以下经常性检查和监管工作
  (一)对国税机关退付中央预算收入(包括一般增值税先征后退和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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