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股份制改革过程中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新地税发[2008]222号
发文部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8-8-18
实施时间: 2008-8-18
法规类型: 行业专题综合政策
所属行业: 特定单位
所属区域: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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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地方税务局,各地、州、市地方税务局,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直属征收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股份制改革过程中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679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总局《通知》精神,做好所辖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下属子公司在重组改制过程中与新成立的股份公司、锦鲤资产管理中心间发生投资、资产转让等相关业务所涉及的各税征免的管理工作。
  二〇〇八年八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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