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全面清理整顿涉及煤炭生产销售收费基金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财综字[2008]125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08-11-25
实施时间: 2008-11-25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采掘业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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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及义乌市财政局、物价局,省级有关部门:
  为促进煤炭生产和销售,保证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有效实施,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决定对我省范围内涉及煤炭生产和销售过程中的收费和基金进行全面清理整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整顿的范围。各地区、各部门现行在煤炭生产、销售过程中强制征收的各类收费和基金。主要包括:
  (一)国家和省批准设立的涉及煤炭生产销售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二)省以下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自行设立的涉及煤炭生产销售的各项收费;
  (三)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涉及煤炭生产销售的政府性基金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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