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天津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关税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财税政[2008]9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08-6-19
实施时间: 2008-6-19
法规类型: 关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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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各区县、各部门在关税政策制定和调整中的重要作用,更好地促进我市国民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财政部《关于加强地方财政部门关税工作的通知》(财关税〔2004〕25号)要求,现就做好关税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关税联络员制度,组建关税工作联合小组
  (一)建立关税联络员制度。关税工作是财政工作和经济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特别是天津滨海新区纳入国家总体发展战略,我市对外经济交往与合作迅速发展,关税政策的调整对经济运行的影响也日益重要。关税政策工作专业性强、影响面大,需要协调的部门较多,涉及到多个行业和大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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