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新财会[2005]10号
发文部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05-4-11
实施时间: 2005-3-1
法规类型: 会计从业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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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财政局,各地、州、市财政局,自治区各委、办、厅(局),中央驻疆单位:
  为规范我区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的规定,我们制定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并报备财政部,现予发布,请认真组织实施。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会计从业资格管理,规范会计人员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和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凡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申请取得会计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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