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代理记账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财会[2005]16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05-8-12
实施时间: 2005-9-1
法规类型: 代理记账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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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财政局,各代理记账机构,各会计师事务所:
  为了加强代理记账机构的管理,规范代理记账业务,促进代理记账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部《代理记账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27号)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天津市实际情况,我局制定了《天津市代理记账管理实施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在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函告我局。关于天津市以前年度经审批设立的代理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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