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外经贸厅关于实施“走出去”战略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财企二字[2002]93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02-12-24
实施时间: 2002-12-24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对外经贸 地方性综合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阅读人次: 4447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外经贸局(宁波不发),省级有关单位:
  为了贯彻实施“走出去”战略,鼓励外经贸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支持企业开展“两反一保”工作,经省政府同意在省级外贸出口发展基金中安排一部分专项资金,用于实施“走出去”、“市场多元化”、“以质取胜”战略及“两反一保”专项补助。现将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若干意见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专项资金补助或奖励的对象
  专项资金资助或奖励的对象主要是省级以及符合条件的市县从事对外贸易、对外投资、工程承包、资源开发的外经贸企业。
  二、专项资金补助或奖励的范围
  1、支持企业“走出去”在境外设立具有一定规模的......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