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青岛市经济贸易委员会青岛市财政局关于申报2008年青岛市重点新产品专项资金扶持项目的通知
发文文号: 青经贸技发[2008]9号
发文部门: 青岛市财政局 青岛市经济贸易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08-10-14
实施时间: 2008-10-14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地方性综合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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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市)技术创新主管部门、财政局,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促进产品结构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根据《青岛市重点新产品专项资金管理意见》(青财企一〔2005〕9号)(以下简称《意见》),决定组织申报2008年青岛市重点新产品专项资金扶持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请专项资金扶持的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在青岛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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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青岛市重点新产品专项资金扶持项目申报材料.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