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重点新产品专项资金管理意见
发文文号: 青财企一[2005]9号
发文部门: 青岛市财政局 青岛市经济贸易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05-4-7
实施时间: 2005-4-7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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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有关单位:
  《青岛市重点新产品专项资金管理意见(试行)》自印发以来,对促进我市企业技术创新和新产品开发发挥了积极作用。为了进一步推进我市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集群发展,充分发挥重点新产品专项资金的激励引导作用,我们对《青岛市重点新产品专项资金管理意见(试行)》进行了修订,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青岛市重点新产品专项资金管理意见
  二○○五年四月七日
  附件:
  青岛市重点新产品专项资金管理意见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青岛市重点新产品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青岛市促进企业技术创新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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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青岛市重点新产品扶持专项资金核税申请表.xls    
青岛市重点新产品专项资金扶持项目申请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