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经济贸易委员会青岛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财政贴息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发文文号: 青财农[2008]18号
发文部门: 青岛市财政局 青岛市经济贸易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08-5-16
实施时间: 2008-5-16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农、林、牧、渔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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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市)财政局、中小企业发展局(企业局、发改局):
  为规范农业产业化财政贴息资金的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我们制定了《青岛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财政贴息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八年五月十六日

  青岛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财政贴息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青岛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财政贴息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更好地发挥财政政策的宏观调控作用,促进我市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根据财政部《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管理规则》(财农[2001]142号)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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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项目与资金申请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