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南省计委河南省物价局关于印发《河南省社会自愿性培训办班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豫计收费[2003]2304号
发文部门: 河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 河南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03-12-10
实施时间: 2004-1-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
所属区域: 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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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辖市计委、物价局:
  近年来,我省各类社会组织采取多种方式对干部职工等人员进行业务、技能和文化知识培训,对提高干部职工等人员的素质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培训工作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是没有根据社会培训的性质制定相应的培训办法,缺乏办班行为和收费行为规范;一些培训单纯追求经济利益,收费较乱,而培训工作又缺乏内容,培训质量差,没能达到相应的效果。为了促进我省社会培训的健康发展,根据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有关收费管理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河南省社会自愿性培训办班收费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通知自2004年1月1日起试行。试行中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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