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江苏省税务中介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价费[2008]187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江苏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08-5-21
实施时间: 2008-6-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税务代理行业管理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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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物价局,各市及常熟市、苏州工业园区国税局、地税局,张家港保税区国税局,省国税局、地税局直属分局:
  现将《江苏省税务中介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苏省物价局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

  二○○八年五月二十一日

  江苏省税务中介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规范我省税务中介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和税务中介服务机构的合法权益,促进税务中介服务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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