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印发《2006年中央财政对地方缓解县乡财政困难奖励和补助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预[2006]434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2006-9-21
实施时间: 2006-9-21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3361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为缓解县乡财政困难,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关于切实缓解县乡财政困难的意见〉的通知》(财预[2005]5号)精神,结合“三奖一补”激励约束机制实施情况,财政部研究制定了《2006年中央财政对地方缓解县乡财政困难奖励和补助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主要作了以下几方面调整。
  一、将市辖区纳入奖励范围。考虑到部分市辖区财政比较困难,今年起将市辖区纳入财政奖励范围。
  二、适当增加县级基本财政支出内容。农业税附加取消后,“村级支出”基本上由财政安排,因此,将这部分支出列入基本财政支出范围。
  三、调整精简人员奖......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