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地方政府向本级人大报告财政预决算草案和预算执行情况的补充通知
发文文号: 财预[2006]457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2006-10-19
实施时间: 2006-10-19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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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为了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向人大报告财政预、决算草案和预算执行情况的内容及格式,现就税收返还及补助收入编列问题通知如下:
  各地从编报2007年预算起,将上级政府对本地区(包括本级和下级)的税收返还及补助,全额列入本级预算。同时,在本级预算中反映对下级的税收返还及补助。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确保财政预、决算草案和预算执行情况内容完整、数额准确,自觉接受同级人大的审核监督。
  以上通知,请认真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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