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印发《关于切实缓解县乡财政困难的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预[2005]5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2005-11-17
实施时间: 2005-11-17
失效时间: 2016-8-18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2895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为缓解县乡财政困难,促进增强基层执政能力建设,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财政部研究制定了《关于切实缓解县乡财政困难的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狠抓贯彻落实,确保缓解县乡财政困难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关于切实缓解县乡财政困难的意见
  二00五年十一月十七日
  附件:关于切实缓解县乡财政困难的意见
  县乡财政是县乡政府履行职能的物质基础,是基层政权建设和社会稳定的重要保障。改革开放特别是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以来,县乡财政收入持续增长......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二批]的决定
发文文号:财政部令第83号
发文部门:财政部
发文时间:2016-8-18
实施时间:2016-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