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辽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的通知
发文文号: 辽地税发[2002]3号
发文部门: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2-1-14
实施时间: 2002-1-14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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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局:
  为加强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个人所得税征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的通知》(财税[2000]91号),现将若干政策明确如下:
  一、关于实行销售大包干问题
  为了支持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发展,对实行工资、奖金、各种津贴补贴、加班加点费、差旅费、电话打报费、业务洽谈会等与购销业务有关的费用,实行包干办法的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其销售大包干方案经各市地方税务局审核批准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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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因如下法规,上述法规标题一“关于实行销售大包干问题”内容废止;标题四、六已被辽地税发[2002]93号文件废止:

发文标题: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现行有效 失效 废止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1号
发文部门:辽宁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1-7-5
实施时间:2011-7-5